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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IBAN和SEPA的客户通知
 

尊敬的客户:

  依据欧盟相关规定,自2014年2月1日起, 西班牙境内以及欧元区内其他国家的汇款或直接扣款将通过SEPA系统实现。

  SEPA代表“单一欧元支付区”,是由28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冰岛,列支敦士登,挪威,瑞士和摩纳哥组成。在SEPA体系中,个人或企业均依据SEPA规定进行境内或跨国欧元支付交易,并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。

  SEPA区域国家的汇款或直接扣款将必须使用 IBAN 账号(代表国际银行账户号码 International Bank Account Number)及BIC(代表银行识别号 Bank Identifier Code)。

  如您对IBAN、SEPA 及 BIC之使用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或发电子邮件向我行查询。

  感谢您的合作!

 


(2014-01-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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